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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问责】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和源汇区大刘镇政府接受提问!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管理使用、防范腐败风险,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8国际:纪检部门通过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情况及房产出租情况进行资产清理核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着力发现并查处房产出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多占办公用房行为。
本期节目围绕机关事业单位门面房清理,乡镇“七站八所”资产出租、处置等问题进行在线问答。
6月18日早上7:40--8:20,龙8国际:广播电视台《铁面问责 直面整改--漯河党风政风热线》上线单位是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和大刘镇政府。
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张建新、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彦华和源汇区大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国利3位嘉宾做客直播室。
涉及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的问题:
1.主持人:按照省、市纪委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龙8国际:对办公用房的整治要求,当前,全市正在集中开展重点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据了解,你单位在市中心有三处资产,按照龙8国际app: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出租须向主管部门报告。请你介绍一下这三处资产的情况?这三处资产出租是否进行报告?
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张建新:主持人提到的我校三处房产位于交通路北段,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面积包含一楼四间临街门面房和二楼一间,共计209.52平方米,一层该门面房建成于1995年,于2003年由我校取得产权,房屋属于学校原址的二层楼改建成。
经查阅核对财务相关资料,该处门面房自对外租赁后,所收租金一直都按照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但是由于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已经历经多届,没有查找到之前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资料。另外,由于近年来房屋租赁的租金、租户等租赁情况没有发生特殊变化,学校确实没有再另行报备。之所以发生该项问题,说明我校干部职工规矩意识仍然不足,责任心还不够强,对待工作态度还不够积极主动。发现这个问题后,我们迅速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的文件精神及房屋出租有关规定,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照查找我校房屋租赁存在的相关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目前,我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已经向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对接。下一步,尽快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追问:什么时候能够解决到位?
张建新:本周就可以。
追问:今天是本周的最后一天了。
张建新:下午就可以。
追问:已经在解决当中了。
张建新:是的。
2.主持人:在清理核查中发现,你们对外出租的资产,有两个合同于19年已经到期,没有签订新的出租合同,但是通过实地查看,房屋仍然正常对外出租,请问这是什么情况?是否收取租金?有没有上缴财政?针对这个问题,你们将如何整改?
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张建新:经我了解,我校三处门面房对外出租的合同期限根据租户的实际需求,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各不相同,于2019年陆续到期。合同到期后,鉴于学校门面房位于全市主要商业区,位置较好,且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时任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适当提高租赁价格。在口头协商期间,两处到期租户主动按照原租赁价格,通过银行将租金上缴到区财政账户。但是,由于当时双方对提高租金的意向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未及时续签合同。在此期间,又突然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租户生意受到冲击,并有一租户未及时交付租金。与此同时,上级部门刚好下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房屋各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扶持的文件。因此,学校根据漯服务工组[2020]1号文件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租赁我校房屋的三家租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在新冠疫情的非常时期,由于单位工作量突然加大,加之单位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也有所欠缺,没有充分理解国家对承租国有房屋各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在处理合同续约问题上不够积极主动,因此,一直未对合同进行规范并及时续约,造成合同租期发生断档。
发现这个问题后,我们积极和财政部门对接,通过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对于如何依规依矩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和户屋出租有了清楚的认识,为我们下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也指明了方向。目前,通过积极催缴,认真整改,租户之前拖欠少量租金尾款已经补齐上缴财政,相关房屋合同也已经进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力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员,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房屋租期到期后,按照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主持人:据了解,你们对外出租的三处房产,地理位置相邻,其中一处分上下两层,相较其它两处,每平方每年价格却明显偏低。请问,你单位出租的房屋,租金是如何确定的?针对这个问题,你们准备如何整改?
源汇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张建新:我校对外出租的四间房屋,租金原则上是按照面积进行计算。但是,由于其中一处上下两层的房屋,总计建筑面积128.02平方米,位置靠边,离公共卫生间较近,卫生环境较差,地理位置稍有劣势。另外,该处房屋分上下两层,由于一楼面积较小,楼梯陡峭,上下楼梯不便,无法作为两层商铺直接使用,二楼只适合作为存储仓库。结合该处租户提出房屋后墙有一个死胡同,夏季下雨后经常渗水,租户自费进行了维修,且二楼利用率较低,情况较为特殊,不能完全按照总平方面积计算租金的实际情况,所以相较其它两处,出租价格偏低。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租定价,做到价格公平、公正,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涉及源汇区农业农村局的问题:
1.主持人:去年,我们在节目中曾经提出源汇区基层农技推广大刘和问十区域站长期闲置、建而未用的问题,你单位就该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是,据我们暗访发现这两个区域站仍然没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是否还存在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
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彦华:再次被发现这一问题没有明显被使用的痕迹,我们深感不安,这也引起了我们党组的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了党组会,专门研究区域站的工作。对区域站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分析和了解。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态度是明确的,并正在积极的利用两个区域站发挥在推进乡村振兴上的前沿阵地作用,明确了专人专事儿,有一名科级干部去负责。我们也相信,通过我们对区域站的提升定位,进一步能改进区域站的管理,区域站的作用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
龙8国际:节目组暗访中发现,区域站没有明显使用痕迹的情况,我们也确实存在管理和工作方法上的漏洞。每个区域站实行的早9晚5的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上采用的是接访和实地工作相结合,他们到达区域站到岗之后,他们要抽出来专门的时间,集体到田间去搞技术服务和实地调查、培训,可能会导致暂时空档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调整了工作人员的在岗方式,明确了专门的留守人员,保证了随时有人来咨询技术服务都有人接访。下一步,我们将狠抓区域站在乡村振兴工作上的职能的转换和落实,进一步强化区域站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区域站国有资产的最大化效益。
2.主持人:全市这次重点资产清理核查工作,请问你们是如何开展的?农技推广区域站的产权具体是什么情况?据我们了解,在各单位国有资产自查阶段,你单位对大刘镇、问十乡两处农技区域站资产没有上报?原因是什么?请问你们如何进行整改?
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彦华答: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大刘区域站和问十区域站这两个区域站的基本情况,大刘区域站位于大刘镇镇政府院内,用地面积是527.09平方米,问十区域站位于问十乡政府院内,用地面积是387.26平方米,办公用房所占的土地分别归大刘镇和问十乡政府所有,我单位只是拥有长期的使用权,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是由国家财政投资,产权归我们单位所有,两处的房产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在前期的国有资产清理清查上报中,我们认为没有房产证,所以暂时没有上报。暗访发现此问题以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重点围绕国有资产自查专项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组员。第一阶段是自查本单位重点国有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及所属企业,及时填报了国有资产登记表。针对两个区域站没有上报的情况,我们及时按照《源汇区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的与财政局沟通对接,对这两处房产进行了上报。
3.主持人:这两个区域站都是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建成的,据目前咱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明显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做为主责部门,按照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你们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提高这两处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应有的作用?
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彦华:投入大量资金没有发挥很好作用这一情况,我们及时的研究对策,专门召开了会议,因为现在的乡村振兴对区域站特别是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的服务要求是越来越高,农民群众对技术的需求也是越来越高,越来越多,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一是强化人员管理。上次百姓问政以后,我局把区域站工作列上重要日程,靠前安排,在人员管理,职能定位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整改,我们调整充实了区域站人员,百姓问政以前,我们区域站没有专人,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所以人员在岗率底,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专门明确了,抽调33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区域站,由一名科级干部具体分管。进一步完善制定了考勤制度,工作纪录,工作成效,职称晋级四结合的考核机制。在工作安排上,优先考虑区域站,在后勤保证上,优先保障,在职称晋级上优先考虑,提高了区域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农技人员积极参与区域站工作,区域站工作与单位工作统筹推进,区域站工作优先开展,确保了每周科技人员在岗和田间实地开展活动不少于100人次。二是狠抓工作实效。为充分发挥区域站的作用,我们狠抓实效工作,坚持开展好五个一服务活动,要求技术人员开展一次走访,举办一次技术培训,推广一项技术,挖掘一批乡土人才、取得一项研究成果。用一系列举措和实质性的要求,指导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具体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走访300余人次,技术培训8次,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在问十区域站开展技术培训2次。
下一步我们将从两个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提高这两处资产的使用效率:
(一)提升定位,强化管理,充分利用区域站助推乡村振兴。把区域站提升定位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区域站的单一技术服务职能扩大到指导产业发展、生态整治、乡风治理、乡村经济发展等方面,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具体工作实施机构开展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我们已经制定出台了《龙8国际:建立源汇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暨重点工作五大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班督导组,重点督导乡村振兴各项中心工作和两个区域站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技术人员在岗及开展实训工作,实行台账式推进、绩效化考核、周调度、月考核,确保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强力开展。
(二)探索联合办公机制,提高区域站利用率。借鉴学习外地经验,探索与涉农所结对“联姻”、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利用我们区域站场地的实际和区位优势,与涉农人才和技术成果相结合,为我区现代农业做出积极贡献,助力乡村振兴快速推进。
追问:制度制定的好,关键还要看落实,请问您有没有信心把这个问题落实好,真正让我们的资产使用效率发挥应有的作用?
徐彦华:工作在安排,具体的是在抓落实和督导。我们的机制制定好的,人员到位了,我们下一步重点就是督导和落实,为此,我们成立了督导组。
追问:你有没有这个信心把这个问题落实好?
徐彦华: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这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
主持人:我们也期待徐局长的这个信心能够真的变为现实。
涉及源汇区大刘镇的问题:
1.主持人:按照全市重点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要求,乡镇层面重点围绕改革前设有“七站八所”,改革后撤销或合并,房产和土地出租、闲置等方面开展清理核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据了解,大刘镇国有资产自查的房产信息中显示共有8处房产,其中,位于大刘村面积分别2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的房产没有明确说明具体位置和使用情况。请问,大刘镇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开展清理核查工作?这两处房产具体情况是否核查清楚?
源汇区大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国利:《源汇区重点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以后,我们大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后勤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财务、党政办等熟悉情况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清理核查工作。二是全面调查核实。我们对照龙8国际:国有资产自查的有关要求,采取实地查看、调阅当年资料等形式,尽全力调查核实大刘镇所有的国有资产有关情况。三是多方征求意见。考虑到大刘的党政班子成员都为新同志,为防止漏登,我们又多方询问了在大刘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事,力求做到国有资产底子清、情况明。
龙8国际:主持人提到的“面积分别2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的房产没有明确说明具体位置和使用情况”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调查核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且大刘镇政府所有的房产均为10年前所建,中间经历了多次人事调整,调查核实有一定难度。目前,这两处房产已调查清楚,其中200平方米的房产位于镇政府东南角,现在为我镇的党政便民服务大厅和党建大厅;400平方米的房屋位于镇政府的东北角,与主办公楼一体,现在为我镇的办公用房。
2. 主持人:大刘镇政府在大刘村居民社区内,有一处700余平方米的六层楼房,于2016年建成,据说是作为政府工作人员集体宿舍。但在走访中发现,该处六层楼房并未投入使用。请问,该处房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的问题?下一步,你镇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整改?
源汇区大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国利:该处房产自建成以来,至今未投入使用,存在长期闲置的问题。闲置的原因为该栋楼建成后,因资金短缺,于2020年5月底才完成了内部装修,但目前还没有配备必要的居住用品。针对该问题,我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6月底前研究制定出职工宿舍分配方案,并明确每个房间居住的人员名单。二是6月底前将职工宿舍需要配备的物品全部采购到位,解决职工入住问题。三是7月底前需要搬入职工宿舍楼的同志全部搬入,力争早日解决国有资产闲置问题。
3. 主持人:据了解,大刘镇司法所为打造五星级司法站所,通过置换的方式,使用原大刘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办公用房,这处房产的权属具体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你们自查上报的资料中没有显示?是否存在漏报的情况?还有没有其他类似的问题?
源汇区大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国利:经我们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处房屋为大刘镇政府2007年所建,权属为大刘镇政府,原为大刘镇计生办的办公用房。2020年镇司法所为打造五星级司法站所,原有的办公用房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经源汇区司法局与大刘镇沟通,同意大刘镇司法所使用该处房产。因为该处房屋主要为大刘镇司法所使用,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对情况不了解,并且调查核实没有做细做实,误以为该处房产为大刘镇司法所所有,导致在填报时没有上报,确实存在漏报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我们已经组织人员加大资产清查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应查尽查,截止目前没有再发现此类问题。